

企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体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任何企业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前不得生产列入许可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国务院2024年5月发出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生产设备、检验检测设备;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包括追溯产品生产信息和销售流向信息的能力;
8、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企业在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附样本):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2、产品检验报告;
3、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
4、产业政策材料(不涉及的无需提交)。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材料提交
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通过窗口现场提交或者当地政务网相关办事模块下网上办理。
2.材料审查
审批机关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企业不受理;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企业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即时作出受理决定。
3.核查发证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审批机关在约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现场实地核查时,企业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根据现场核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 成立日期 | 2000年05月22日 | ||
| 主营产品 | ISO体系,实验室认证,IT类认证,政策补贴,信息服务资质DCMM,ITSS等 ,ccrc,iso20000,27000等,安防资质,承装修试资质,高企双软认定,各类生产许可证(工业,特种设备,消毒,化妆品,饲料,肥料)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标准化服务;商标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二十多年来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IT类资质、建工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验室规划设计及资质认定以及各类管理培训。集团秉承“诚信、优质”的经营方针,为客户提供高效、个性化、专业化的认证咨询服务,作为业内领跑者,我们将始终站在行业前沿,努力打造成为。咨询热线:1801389094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