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哪些业务需要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1、游戏类(游戏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
2、非游戏类(音乐娱乐、美术品艺术品、动漫化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展览比赛等)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股东身份证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3名相关专业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明
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成立的公司
2.有相应的经营技术管理措施
3.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设备和场所
5.有100万以上(认缴)注册资金
6.互联网文化从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客户办理所提供的基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Zui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8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身份证
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