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自动进口许可证》无纸化开始啦!
听说福州海关又出便利通关新举措,通关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啦!
各位看官莫着急,且听小编细细道来~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我们报关常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主要是,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除外)监管证件代码为“7”、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O”。
哪些商品的进口会涉及到自动进口许可证呢?让我们来看一看~
我们常见的日常农产品、食品
税号为0401.2000的鲜奶
税号为1201.9010的黄大豆
税号为1509.1000的初榨橄榄油
出行用的小轿车,现代人不离手的手机
税号为87032351.01的小轿车
税号为8517.1210手持无线电话机
高科技含量产品
税号为8802.2000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
税号为9018.1210的B超声波诊断仪
税号为9018.1310的成套核磁共振成像装置
根据Zui新的《海关总署、商务部2015年第35号联合公告》,8月1日起,企业可依据《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签发使用规范(试行)》(商办配函﹝2015﹞494号)申请电子许可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无纸化方式向海关申报的,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福州海关各业务现场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核,不再进行纸面签注。而非电子申领的,企业可以使用无纸化方式申报,现场海关可以对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进行人工理单及归档。
以下三点提请各位亲们注意!
试点范围为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原油、燃料油除外),且每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使用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一批一证”指的是,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
仍有一些情况需企业提交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公告规定:因海关和商务部门审核需要、计算机管理系统故障、其他管理部门需要验凭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原因,无纸报关单需转为有纸报关或补充提交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货物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以外事项,按照
《货物自动迸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今2004年第
26号)、《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系统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号)和海关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