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到防城港海运 天津到北海国内船运运费
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业务,但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内贸集装箱规格:
20GP= 5.98×2.35×2.38=33.44立方米(27.5吨,适于装重货)
40HQ=12.03×2.35×2.68=75.76立方米(26.5吨,适于装泡货)
货代作为客户的委托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在标准情况下,应当是货代以客户的名义向承运人定
仓,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提单注明以货代的委托人为托运人,由货代将提单转交委托人,作为客户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货代作为代理人仅就承运人的选任向客户承担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损害以及迟延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由于在海运市场上,作为承运人的大海运公司的自主揽货能力以及货主自身寻求运输的能力的增强,造成了货代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货代出于自身业务的考虑,为了避免船货之间的直接接触,往往自己在海运提单以外另行签发提单,这种提单被称为货代提单(HouseB/L)。
货代提单(HBL)这一名词,从广义上讲,通常用来形容货代所使用的两种运输单据。一种是货代,作为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承担承运人责任的运输单据。这一类型的提单的效用为货代业所广泛接受,一些行业协会的标准提单,如海运货代协会提单(FBL),的广泛使用就证明了这一点。
另一种则是货代作为代理人所签发的,在该类提单中确认了委托人关于货物运输事项的指示,而关于实际从事相关货物运输的承运人的信息,则往事语焉不详。在运输实践中,这一类提单所产生的争议多,这是因为,这种货代提单不表明货代所选任的实际从事运输的承运人的身份。该提单只是提及某一运输的船舶并确认货无疑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