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阿联酋使馆合法化
使馆合法化介绍:是由驻华使、领馆对在境内外的中国公民或者国外公民的身份、学历、婚姻等事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有效性并注明在特定的证明文件上的一项服务。
使馆合法化的有效期:有效期为3年(含3年),逾期需要重新认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使馆合法化仅仅是对证明文件上的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证,不对证明文件所涉及的基本事实进行确认,也不能代替由其他有关单位做出的确认或者鉴定。(注:无犯罪、单身证明这类文件,各国要求不同,有些国`家限定是三个月有效。)
目前,使馆合法化已经成为在国际社会中证明企业主体、个人身份和学历等方面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在出口贸易、出国留学、移民、就业和婚姻等方面扮演着的作用。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盖章?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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