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基本信息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如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等)。
财务状况材料:提供Zui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企业信用报告,展示企业的信用情况。
项目相关材料:若有具体项目,需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说明书,说明项目的背景、可行性、资金需求及预期收益等;对于发行债券的,需提供债券发行方案,包含债券发行概要(具体发行人、拟发行规模、债券类型、债券期限、利率形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担保及信用评级计划等)及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决定权的同等效力文件。
资金用途材料:详细的发债资金用途说明,包括资金投向概况,如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收购合同、意向书签订情况等;对于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提供贷款方意向函或同等效力文件等。
其他材料:申请信息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承诺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网上申报:
自 2020 年 11 月 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主要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按照指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如有需要):
网上登记完成后,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可选择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指定地点。
形式审查: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
复审与备案决定:
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复审,对企业的资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资金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办理备案决定。
备案结果通知与证明发放:
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相关部门。企业也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移动政务服务大厅查询,或向政务服务大厅电话咨询、到现场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