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什么条件?
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什么条件?
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什么条件?
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成立时间通常需满一年以上,特殊情况下未满一年的新企业也可申请,但需提供详细资金来源和构成说明;
企业需提供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不能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建议高于5%;资金应为企业自有,金额建议在合理范围如 1000 万美金以内;
项目需真实,提供详尽背景说明、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投资方式可以是新设、并购等,并购类需提交相关协议及报告表等;
还需确保符合国内外法律法规,不得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或受限领域。
审批流程方面,需经过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核准或备案以及外汇管理局备案等程序。
具体来说,企业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待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接着到外汇管理局备案,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办理时,企业需提交包括《境外投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等)等材料。
对于特定类型的投资项目,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文件。天津商务局梳理出 120多家有海外项目的企业,由市财政补助,在中国信保天津分公司进行投保,
新政策聚焦“一带一路”和“小微企业”,对于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投资的项目,财政给予70%的保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