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资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天津外资公司的注销流程通常如下:
1. 向外资审批机关(商务局)申请批准解散
提交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等材料,一般需10个工作日。
2. 成立清算组并备案、公告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
3. 税务局完税、注销
向税务局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企业金税卡和 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Zui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等。
4. 工商注销
清算组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经依法备案且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机关的注销登记证明、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ic 卡等材料。
5. 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外资公司注销的费用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异,例如公司的规模、财务状况、税务情况等。如果公司的账目清晰、税务正常,费用可能相对较低;如果存在复杂的税务问题或需要进行较多的清算工作,费用可能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