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钢结构安装公司进行屋面系统结构安装要求如下:
(1)屋面系统结构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屋面垂直、水平支撑、檩条(梁)和屋架角撑的安装应在物价找正后进行,角撑安装应在屋架两侧对称进行并应自由对位;
b.每跨、第二榀屋架及构件安装形成的结构单元,成品钢结构安装是其他屋面结构安装的基准,应适当提高其安装质量标准;
c.有托架且上部为重屋盖的屋面结构,应将一个柱间的全部屋面结构构件连接固定后再吊装屋盖;
d.安全网、脚手架、临时栏杆等施工设施,可在吊装前装设在构件上;
e.天窗架安装可组装在屋架上一同起吊。
(2)对分段出厂的大型桁架,天津客户现场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桁架组装,应先用临时螺栓和冲钉固定,腹杆应连接,经检查达到桁架尺寸的允许偏差后,方可进行节点的连接;
b.钢结构安装现场的平台支承点高度差不应大于L/1000,且不超过10mm(L为支点间距离);
c.构件组装应按制作单位的编号和顺序进行,不得随意调换。
(3)屋面系统结构的扩大组合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扩大拼装应在拼装台架上进行,台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台架上可设置标准定位胎具,拼装台架应方便移动;
b.扩大拼装后结构的运行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屋架的安装应在柱子校正符合规定后进行。
(5)屋面系统结构可采用扩大组合拼装后吊装,扩大组合拼装单元宜为自成或经加固后形成具有空间刚度的结构体系。
天津钢结构安装公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