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承建钢结构工程需要具备条件如下:
1.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承建钢结构工程范围:
(1)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2)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3)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4)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5)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3.企业资产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