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注册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天津瞪羚企业奖励政策
(1)对于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2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一年贷款基准利息总额30%的奖励,50万元。
(3)对于获得风险投资的瞪羚企业,给予投资额10%的奖励,每轮融资每家企业可享受1次奖励,年高300万元。
(4)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租赁办公、生产经营用房的瞪羚企业,按年度租金的50%给予补贴;对新购自用办公、生产经营用房的瞪羚企业,购买当年按照2000元/㎡给予补贴。
条件:
(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需满足以下增长率指标条件之一:
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基期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2.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基期企业职工总数100人(含)以上,基期至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3.企业注册时间5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4.企业注册时间10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5.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四)创新能力指标
企业基期至上一年度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即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