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背景简介
军民融合蕞主要的内容之一,是打通军民二者之间的障碍,使企业等市场主体能够参与涉军事务,即民参军。但民参军绝不意味着把军事涉密领域完全放开或者降低保密标准,无论军民融合如何“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都必须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保密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保密的底线必须坚守。
02保密资质(格)制度的重要性
保密与放开关系的实质是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但当两者出现冲突时,前者甚至优先于后者。为此,需要为民参军设置一道“安全阀”,把好军民融合的“入口关”,将不具备保密能力或者存在失泄密风险的企业过滤出去,从而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不影响民参军推进。保密资质(格)制度就是这道“安全阀”。
03行政许可的3个特点和优势
之所以把保密资质(格)制度作为“安全阀”,主要在于保密资质(格)的本质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管理手段,具有控制危险、配置资源以及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的功能。与其他行政管理手段相比,主要具有3个特点和优势:一是属于事先审查,可以防患于未然;二是面向所有市场主体,规则基本公开,相对公平、公正、公开,可以促进竞争,也有利于资源配置;三是属于资格,并非一事一议,既提高效率,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和节约行政成本。
043项保密资质(格)
保密资质(格)制度这道“安全阀”对于民参军的顺利推进影响重大,应给予高度重视。“安全阀”过紧会限制市场主体进入,阻碍民参军进程;过松则会形成泄密风险,给国家安全造成损害。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定实施或者牵头实施了3项保密资质(格),分别是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
05
近年来,各类保密资质(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标准,为军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军民融合战略的深入推进,保密资质(格)制度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