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产品呢?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剧(节)、网络表演、网络艺术、网络动画等网络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表演剧(节)、表演、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网上传播的网络文化产品。也就是说,经营这些类型的文化产品必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现在直播行业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小编就跟大家聊聊直播网文的办理程序。
二、现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你必须注册一家公司,只有一家开展业务的公司才能注册。注册地点与办公地点一致(部分地区需实地核实)
2.申请人应向当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
(2)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
文网文许可证办理材料:
1.申请表(盖上公司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网络表演”,盖上公司公章);
3.域名证书(盖上公司公章);
4.工作流程说明;
5.经营管理计划方案(盖上公司公章)
6.签约的主播资料;(部分城市需要)
7.8名计算人员shebao证明;
8.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