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常见问题解答
01
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
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认真查阅许可目录,确认自身从事的junpin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02
到哪里可以查阅许可目录?
许可目录为秘密级,申请单位可就近到各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者到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办公室查阅。
03
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列入第一类许可啭ye(产品)的主要是武器装备总体和关键分系统;列入第二类许可啭ye(产品)的主要是武器装备的重要分系统和对武器装备技战术指标具有重要影响的核心配套产品。军民通用型啭ye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04
许可有数量限制吗?
对于武器装备总体或涉及核心机密的第一类许可专ye(产品),国家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布局要求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实行许可数量限制。
05
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ye(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ye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