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是由天津行政学院主办,CSSCI南大核心期刊、综合影响因子0.203。天津行政学院学报研究政治学、行政学、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与典型实践问题,提倡原创、严谨、厚重和宽容的文风。
主管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天津行政学院
国际刊号:1008-7168
国内刊号:12-1284/D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
发行周期:双月刊
创刊时间:1999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期刊介绍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全国**社科学报”,由天津行政学院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研究政治学、行政学、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与典型实践问题,提倡原创、严谨、厚重和宽容的文风。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选题重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学科与方法论);中国政治(含党建)和国际政治。行政学理论及其新发展;政府管理机制,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社会公平体制机制,服务型政府体系;政府与经济;行政与法;国外公共管理及变革,等。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收录情况
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万方收录(中)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一、投稿要求。来稿需与本刊栏目相契合。篇幅宜在1.2万-1.8万字。水平较高的重要文稿篇幅不受限制,个别超长文稿可分期连续刊载。文稿需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行文需语言流畅、图表清楚,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引文出处核对准确。格式需遵循本刊《编辑规范》。投稿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相同文稿请勿再投其他报刊,已经投向他报刊的请告知,避免一稿多投、一稿多发。
二、稿件处理。对于已被采用的稿件,编辑部只做文字和技术处理,编校完成后由作者审查同意后刊发,作者文责自负。未被录用的稿件可以自行处理,恕不退稿。
三、《天津行政学院学报》编辑规范
(一)篇名(附英语译文)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
(二)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译文署名规则为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作者署名下方是作者的工作单位、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并加圆括号。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三)摘要应具独立性和自含性(摘主要观点,不加评论)。300字左右。
(四)关键词每篇可选3个~8个,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
(五)分类号排在关键词之后,涉及多主题的论文可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分隔。
(六)基金项目排在收稿日期后,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七)作者简介排在篇首页页脚,置于收稿日期(或基金项目)之后。顺序为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务、职称、学位。同篇文章其他作者简介在同一“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以分号隔开。并附上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与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