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15日凌晨5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东西突击集团在金汤桥上胜利会师。17日解放塘沽,天津全境解放,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
1952年4月,由于天津专区管辖的天津县隔断了同属于天津市管辖的塘沽与天津市区,故将天津县划归天津市领导,使得天津市区与塘沽区连为一体 [168] 。
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4月18日,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到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再迁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恢复为直辖市 [12] 。
1973年8月,经国务院决定,将宁河县、静海县、武清县、蓟县、宝坻县5个县划归天津市领导 [168] 。
1979年5月5日,河北省遵化县出头岭、西龙虎峪和官场三个人民公社划归天津市蓟县管辖,划入10100公顷 [168] 。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16年7月28日决定,撤销蓟县,设立蓟州区,原行政区域和政府所在地不变。至此,天津市县级行政建制成为历史,全部实现城区化管理,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 [169-170] 。
2021年9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天津被列为超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