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件体系具有自重轻、工厂化制造、安装快捷、施工周期短、抗震性能好、投资回收快、环境污染少等综合优势,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更具有在"高、大、轻"三个方面发展的独特优势,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钢构件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得到合理、广泛的应用。
实践表明,作用力愈大,钢构件的变形就愈大。但当作用力过大时,钢构件将发生断裂或严重、显著的塑性变形,会影响工程结构的正常工作。为了保证工程材料及结构在载荷作用下正常工作,要求每个钢构件均应有足够的承受载荷的能力,也称为承载能力。承载能力的大小主要由钢构件具有的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来衡量。
足够的强度
强度是指钢构件抵抗破坏(断裂或产生变形)的能力。即在载荷作用下不发生屈服失效或断裂失效,保证安全可靠工作的能力。强度是所有承载构件都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也是学习的重点。
足够的刚度
刚度是指钢构件抵抗变形的能力。如果钢构件受力后产生过大的变形,尚未破坏,也不能正常工作。钢构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也就是不允许发生刚度失效。刚度问题对不同类型的构件,要求是不同的,应用时要查阅有关标准和规范。
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钢构件在外力作用下保持原有平衡形式(状态)的能力。
丧失稳定性就是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程度时,钢构件突然改变原有平衡形式的现象,简称为失稳。某些受压的薄壁构件也有可能突然改变原有的平衡形式而失稳。对这些钢构件应要求具有维持其原有平衡形式的能力,即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以保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不致失稳而破坏。
压杆失稳一般都是突然发生的,破坏性很大,故必须使受压杆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为了保证钢构件安全可靠地工作构件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即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这是保证构件安全工作的三个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