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府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推出促消费14条政策措施和扎实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16条政策措施。
促消费方面,围绕促进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推出了扩大汽车、家居、餐饮、文旅、体育消费等政策措施;围绕夯实消费基础、强化消费保障,推出了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助企纾困发展、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各地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推广、“冀菜”品牌推广、“夜经济消费季”“体育旅游嘉年华”“直播电商节”等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目前,各地已经积极行动起来,联合金融机构和商贸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增加消费信贷投放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购物热情,造浓消费氛围,推动消费市场快速恢复。
稳外贸方面,推出了建立激励机制、扶持骨干企业、发展新业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等政策措施。从具体支持措施看,主要是鼓励争列先进,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外贸业绩突出的地市给予奖励;鼓励做大做强,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打造自主品牌;鼓励发展新业态,安排9000万元,推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发展。稳外资方面,推出了重大项目推动、外资企业服务等政策措施,从具体支持措施看,主要是鼓励招大引强,拿出1亿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更多境外世界500强和全球行业企业落户我省。开放平台方面,主要是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开放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吸引更多项目进区发展。通过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地,推动外贸企稳回升,保持外资稳定增长。
省商务厅负责办理下列境外投资的备案:(一)中方协议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二)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其他境外投资的备案,省商务厅委托地级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