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QFLP基金注册流程
1、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工商登记文件、高管简历及业绩介绍、QFLP基金资本募集说明书、QFLP基金管理人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业绩介绍、托管银行简介、法律意见书等。
2、市发展改革委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召集市备案办成员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试点要求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上报主管市领导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通知申请企业可以参与试点。
3、通过初审的QFLP基金或QFLP基金管理人须在同意参与试点后6个月内按照要求完成股权投资企业出资协议的签署,并完成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过期须重新申请试点资格。
4、通过初审的QFLP试点企业,由相应的QFLP基金管理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发展改革委召集市备案办各成员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试点资格和结汇限额的评审。经评审符合试点要求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上报主管市领导,经过主管市领导审核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向申请企业出具试点企业的认定文件。
5、试点企业获得认定文件后,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在获得试点资格起3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及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