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用途:
证书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音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转出北京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公司(包变更)
1:公司名称: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万
注册时间:2021年
注册地址:朝阳区
转让优势:公司新注册的,没有经营过,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
2:公司名称:中***(北京)影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00万
注册时间:2019年
注册地址:大兴区
转让优势:公司我们自己注册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已经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