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合作模式
1.收益权转让
资产收益权转让是指产品发行方通过金交所(金融资产交易所)和金交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将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来进行融资。目前收益权转让覆盖的资产范围非常广泛、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基金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私募基金等。
2.定向融资计划
定向融资计划本质上是通过金交所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为特定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方式,具有私募性质,需要满足单个项目投资人不超过200人。定向融资目前是互联网平台和金交所发行产品的主要方式之一。
3.定向委托投资
定向委托投资起源于银行的同业业务,虽然是金交所的通道业务,但现在大多金交所以自身为媒介,起到信息撮合的作用。互联网平台一般引入关联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担任受托人,通过金交所将投资者资金投资于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
定向融资计划特点列举:
1.采用备案制;
2.直接融资方式;
3.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次备案的撕膜债券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4.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提供100万元金融资产证明;
5.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一般20万起投;
6.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7.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新措施;
8.债券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9.交易功能: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可以通过金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