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案件提交证据一揽
(1)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被劳改的,关于原判、劳改地点的证明;
(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
(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16)储蓄、券、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
(19)其他证据。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天津离婚法律服务收费标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离婚案件中,天津离婚法律服务线上咨询,被告不出庭,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根据人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天津离婚法律服务咨询,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对两种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的审理方法是:
被告有明确地址,天津离婚法律服务,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能否仅以张贴、登报方式公告送达
至于公告送达的方式,有的采取张贴的方式,有的采用登报的方式。为了避免被告及其他知情人因未注意宣传栏张贴或人院报登报的内容,有必要采取一些辅助措施:关于张贴,除了公告栏、户籍所在地外,还应张贴在原告、被告以前经常生活、出入、工作地段、原居住地等,关于登报,如在调查出被告下落不明前的大致去向后,可在去向所在地和原居住地的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报纸上予以同步刊登。后将公告同时送达被告的近亲属和原所在的村(居)委会、社区,并和被告近亲属进行谈话做笔录,告知其被告的权利和缺席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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