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使本所在各类当事人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受到广大客户的一直好评。本所精益求精,建立了综合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学习,尽职尽责,以良的服务,使每个客户的权益得到维护,走向更加灿烂的未来。
房产纠纷调解流程
申请。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调解内容属于调解所受理的范围;有调解申请、协议书或填写申请表;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发生纠纷案件的事实根据或证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职务,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邮编;申请调解的具体事实、理由和明确的要求事项;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证据包括房产所有证、土地使用证、租赁契约、换房协议及有关证件,购买房地产的合同书、公证书,建设中的联建合同,合作、合资合同及立项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开工证及缴纳税费凭证,土地划拨租赁文件、出让、转让合同附图或有关补充协议;申请书应由申请人、单位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天津律师,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27号(大寺法庭对过。本所现有专职律师8名,高效、敬业的律师团队,在本所主任,全国人民调解员、市级宋春娇律师的带领下,秉承“精于专业、诚于品德”的精神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开形成了在民事、法务、金融、房地产、律事务、知识产权等多方面专业领域的服务范围.
一、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处理主要是指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方式,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的处理办法。面积差异处理依据高人民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约定。建议合同双方选择第二种处理方式即按法定原则处理面积差异。
房产纠纷调解书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交付条件
交付条件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2、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3、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上述条件为低交付标准,双方还可就其它方面做出交付约定。
三、交接
1、通知。出卖人认为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通知书。
2、查验。买受人在接收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现场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交接单、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如果发现所交付的商品房和小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修复整改或采取双方同意的其他处理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对所交付的商品房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人民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签署交接单。如果买受人确认所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卖人也已确认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单。
4、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执行,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应进行明确约定,由物业公司进行查验交付,并向业主出具承接验收单。
四、房屋装修情况的约定
双方应就下列部位明确约定:外墙,内墙,顶棚,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阳台,电梯等。对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考虑到实际施工中,装饰装修工程一般在主体封顶后实施,签订合同时所用材料的厂家没有确定,双方应就设备的技术标准、性能等通用标准进行约定。精装修的应详细约定。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使本所在各类当事人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受到广大客户的一直好评。本所精益求精,建立了综合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学习,尽职尽责,以良的服务,使每个客户的权益得到维护,走向更加灿烂的未来。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甲方可随时探望孩子。(甲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另外,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的约定。
天津律师-乔满晟律师法律咨询(图)由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www.tj)为客户提供“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律师咨询,天津法律咨询”等业务,公司拥有“乔满晟”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天津天津市 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