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测量乙级资质标准
下面看一下大地测量乙级所需要的人员、设备、作业范围以及业务类型。
1、业务类型:卫星定位测量、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基线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2、技术装备: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合计15台。
3、人员数量:1名、4名中级、5名初级、15名测绘相关(测绘相关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学历或职称。)
4、作业限制范围: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不得从事重力测量;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5、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6、《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SSJT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长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