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能否享受高温补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天津人事代理机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天津人事代理服务,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天津人事代理费用,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这两部政策法规已经明确为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应该享受高温补贴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工同酬是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在高温作业的劳务派遣工应该要像用工单位的其它劳动者一样享受高温补贴。
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二、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四、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三、完成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
五、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年休假的享受规定是什么?
1、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2、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天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什么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天津人事代理费用-汇泽博远劳务派遣-天津人事代理由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汇泽博远——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九纬路7号智商中心,联系人:陈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