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成立基金会需要参与专家论证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设立基金会的拟任理事会成员,需参加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专家论证机构,进行专家论证会议,该会议由专家针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设立材料,进行审核、提问、核实等环节,甲方须如实向论证专家进行回答,介绍,需现场提交汇报PPT,如果不使用PPT则不需提交;现场汇报需要说明申请成立的必要性、宗旨、业务范围、发展规划、发起单位情况,拟任负责人公益经验、履职能力和信用情况、财产来源及捐赠情况,可持续性、党建情况等,乙方会在论证前向甲方提供调查问卷的答案,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参考。
如论证会议不通过,乙方需将专家不通过的的原因透露至甲方,甲方进行整改,准备二次论证会议,专家论证会议阶段需甲方自行参加,如因甲方论证不合格或者不达标,视为甲方单方面责任,乙方就论证会议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放弃参加论证会议或放弃参加二次论证会议,以及拒不参加会议拒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更改,则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该合同委托事宜作废,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